借款人保险索赔及申请剩余贷款减免程序说明
(一)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发生意外事故后,应立即向担保中心和申请个人贷款的公积金管理部报案,并填写《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减免申请表》。经过初步审查,确定此次事故在贷款减免责任范围内的,担保中心将通知借款人准备贷款减免所需的各项材料。在收到全部材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担保中心将协助借款人办理债务减免事宜。
借款人如果购买了 “喜洋洋”保险或其他相关保险,应当告知担保中心,并准备相应的材料,担保中心将和相关保险公司协商保险 赔付事宜。
(二)商业贷款借款人发生意外事故后,应立即向担保中心报案,并填写《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减免申请表》。经过初步审查,确定此次事故在贷款减免责任范围内的,担保中心将通知借款人准备贷款减免所需的各项材料。在收到全部材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担保中心将协助借款人办理债务减免手续。
报案电话: 64446220-1837
*说明:需要填写的表格样表请到本网站的“贷款减免申请表”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