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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损失担保责任及责任免除

  1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借款人所购房屋及室内财产(包括室内装潢、家具、家用电器)的直接损失, 担保中心根据损失的程度,按照规定的偿付比例免除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本金的全部或部分还贷责任 :

  (1)火灾、爆炸;

  (2)暴风、暴雨、台风、洪水、雷击、泥石流、雪灾、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不属于借款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体的倒塌。

  (4)因水管爆裂造成财产的损失,可以通融赔付。

2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财产损失的, 借款人不能申请全部或部分免除剩余贷款本金 :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

  (2)核子辐射或污染;

  (3)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

  (4)房屋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建筑物沉降等原因以及自然磨损、正常维修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5)借款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6)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7)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

  (8)房屋遭受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9)其它不属于减免责任范围内损失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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